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051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主题分类: 扶贫项目
发布日期: 2022-10-12 成文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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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发布时间:2022-10-12 14:12:27 【字体:

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2]1115号)、《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2]1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总计金额348.2万元。

(1)市级财政203万元。4个乡镇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03万元。

(2)省级财政145.2万元。1个乡镇产业项目补助资金84万元;基础设施项目(补短板)16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补助33万元;巩固脱贫成果检测费项目12.2万元。

(二)资金分配

资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2。

二、资金使用要求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夯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基础,持续改善乡村环境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接续推进乡村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一)巩固防止返贫底线。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要着重坚守住防止返贫工作底线,资金重点使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上。主要对收入低于7260元每年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脱困”,实现稳定脱贫、动态清零。

(二)基础设施补短板。自来水打井或维修,确保脱贫户(监测户)饮水安全。

(三)项目管理费。按照规定使用,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统筹使用。

(四)巩固脱贫成果检测经费。按照规定由国调队和地调队使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使用成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使用,及时安排好符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等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成效显著。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要完善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加强评估和论证,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对各类项目资金结余,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安排计划表

2.2022年度省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附件1:

2022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安排计划

单位:万元

序 号

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备 注

1

草河掌镇

产业项目

43

2

连山关镇

产业项目

30

3

田师付镇

产业项目

30

4

小市镇

产业项目

100

合计

203

附件2:

2022年度财政第二笔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单位:万元

序 号

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备 注

1

小市镇

产业项目

84

2

草河掌镇

基础设施补短板

10

套峪村双山头村民组35户村民自来水维修(含脱贫户3户)

3

连山关镇

基础设施补短板

5

脱贫户3户自来水打井

4

东营坊乡

基础设施补短板

1

脱贫户1户自来水打井

5

各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管理费

33

6

国调队

项目检测费

10

7

地调队

项目检测费

2.2

合计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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